从两处取得工资但未超过12万,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吗
【问题】
个人从两处取得工资但是合并后年工资未超过12万,次年个人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个人从两处取得工资但是合并后年工资未超过12万,次年个人不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