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备案
【问题】
我公司购进的固定资产属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备案?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的规定,购进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不需要备案,需要留存备查下列资料:
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4.购入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