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环境保护等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优惠季度预缴能否享受
【问题】
购进环境保护等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优惠季度预缴能否享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第66项“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享受优惠时间为汇缴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不包括“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因此,购进环境保护等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优惠在季度预缴时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