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把发票丢失了,能开具红字发票吗
【问题】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购买方个人把发票丢失了,能开具红字发票吗?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四)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或者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应向销售方申请重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方核对消费者相关信息后,先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与原蓝字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