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现多缴了税款,多缴的税款超过了3年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纳税人发现多缴了税款,多缴的税款超过了3年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发现多缴了税款且时间超过了3年不可以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