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的咨询费取得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从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的咨询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纳税人支付贷款方的咨询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从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的咨询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纳税人支付贷款方的咨询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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