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出差的飞机票,发票抬头为个人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员工出差的飞机票,取得了开具发票项目为运输服务*客运票款的电子普通发票,发票抬头为个人可以税前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因此,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抬头为个人不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