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进卖出干香茹可以适用财税【2011】137号蔬菜免税的政策吗
买进卖出干香茹、干木耳可以适用财税【2011】137号蔬菜免税的政策吗?
依据财税【2011】137号《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所以,纳税人买进卖出干香茹、干木耳可以按财税【2011】137号文件适用免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