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雇佣残疾人,缴纳残保金时能否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
企业未雇佣残疾人,缴纳残保金时能否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未雇佣残疾人,属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情形,可以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