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取得普通发票如何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取得普通发票如何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根据上述规定,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取得普通发票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