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发生的研发费可以在四季度预缴时享受100%加计扣除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第二条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我公司四季度发生的研发费可以在四季度预缴时享受100%加计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因此,对于您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办理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100%加计扣除,四季度预缴时不可以享受100%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