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的时候,应交税费有余额,应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结转
年底的时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有余额,应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结转?
参考会计司对5164420-F4VF号留言的回复,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等专栏,这些专栏分别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或者贷方,例如“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为“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专栏,只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记录,不涉及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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