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参加的技能培训,培训费取得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可以抵扣,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依据上述规定,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不得抵扣范围,可以按规定可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