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是否要提交加计抵减声明
答:《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统计局关于落实2023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3〕744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无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在申报期内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根据相关提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答:《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统计局关于落实2023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3〕744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无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在申报期内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根据相关提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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