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室外作业员工发放的高温补贴是否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答:《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第三条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
4.津贴,包括:
(1)裣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
根据上述规定,高温补贴纳入了工资总额,应做为社保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