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个税的个体工商户为雇佣人员承担个税,可否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查账征收个税的个体工商户为其雇佣的人员承担的个税,个体工商户在计算经营所得个税时不可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查账征收个税的个体工商户为其雇佣的人员承担的个税,个体工商户在计算经营所得个税时不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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