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股东以未分配利润再投资如何登记备案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3]30号)第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如为试点地区辖内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3]30号)第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如为试点地区辖内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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