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收到境外技术咨询收入应缴纳什么税
1、我企业是进出口企业,现收到境外的技术咨询收入,应缴纳什么税?
答:因该项技术服务发生境内,应此应缴纳所得税及营业税及附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第七条(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我们提的技术服务收入属于营改增范围吗?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技术服务收入属于营改增范围。符合相关条件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九)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等。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第五条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第六条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八条 纳税人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
3、我企业属于外贸企业,取得的海运费国际运输发票,是用于出口货物发生的海运费?是否能够抵扣?
答:如果是外贸企业,实行的是免、退政策,因此取得的运输发票不可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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