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将运费和固定资产开在一张发票上并认证,是否有问题
问:我公司购买了一固定资产,销售方负责运输,但现在我们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销售方将运费和固定资产开在一张发票上了,并且列明运费税率17%,我们已找税务机关认证过,请问这张发票有问题吗?我们3.8给女职工发放的礼品,是否代扣个税?工会组织发放的奖品是否代扣个税? 如果我们在年会或宣传中将礼品赠送给了他人,是否代扣个人所得税?
答:1、如果将运费开在固定资产发票中,则运输费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价外费用,按17%缴纳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贵公司给3.8给女职工的奖品及工会组织发放的奖品均应按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文)第二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其他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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