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营树苗的种植公司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问:我公司现在经营模式是公司+农户形式,我们现在主要经营的是树苗的种植,请问我们可否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中的规定,享受免增值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中的畜禽是指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规定的农业产品。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因此贵公司属以上农产品范围,应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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