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表第5-8行怎么填报
【问题】
在汇算清缴的《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表》当中,第5行至第8行的填报口径应该怎么填报呢?我理解为:第5行(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本年折旧摊销额)是填报2014.1.1.以前的税收折旧额;第6行(本年加速折旧额)是填写:《加速折旧表》的第18行;第7行(其中:201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填写:2014全年购进的可一次性扣除的税收折旧额;第8行(累计折旧摊销额)是填写:《加速折旧表》的第20行。我这样理解对吗?
【答案】
就是按税法的规定,不享受加速折旧情况下本期计入成本费用计提的折旧金额;第六列是享受加速折旧后扣除正常折旧的金额后的余额;第5列"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不含加速折旧部分。
第6列"加速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政策计算的折旧额与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额的差额。
第7列"其中:201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根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填报,为表A105081相应固定资产类别列第1+2行的金额。
第8列"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历年累计资产折旧、摊销额。第9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2-5-6列的余额。
第8行(累计折旧摊销额)与《加速折旧表》的第20列不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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