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没有产权的车库,要交土地增值税吗(浙江)
【问题】
我公司是浙江的一家房地产公司,想问一下对于公司转让的没有产权的车库,是否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答案】
可以按照《浙江省地税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6号 )相关规定执行:"五、让渡无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使用权的征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使用权或提供长期使用权的形式,有偿让渡无产权车库(车位)、储藏室(以下简称无产权房产)等使用权的,其取得的让渡收入应按以下规定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对清算前取得的让渡收入应并入清算单位收入一并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不同类型房地产开发产品,应分别计算增值额的,让渡收入应按照建筑面积法在不同类型可售房产之间进行分摊,分别并计不同类型可售房产的收入。
(二)对清算后取得的让渡收入,根据该清算单位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确定的税负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即:计算缴纳的应缴土地增值税 = 无产权房产让渡收入*该清算单位的清算税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