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税
【问题】
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税?
【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在客房中销售方便面等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问题】
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税?
【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在客房中销售方便面等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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