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级别情况对发票使用是否有影响?
问:纳税信用级别情况对发票使用是否有影响?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
第三十二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
因此,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对发票使用有上述文件规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