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中之重”,政府工作报告如此形容财税改革,从制度建设角度观察,可以看到本届政府以财税改革为切口,监督行政权力、简政放权、打破利益藩篱的决心和行动力。
财政部长楼继伟在记者会上表示,财税改革有三方面的主要任务: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和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而目前先从前两方面起步。
这符合改革先易后难的原则,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已不仅仅是财税问题,更是国家治理的问题。换言之,若前两方面改革顺利,则可通过平稳运转的制度监督,打破利益藩篱,重新调整央地关系。
先看预算改革,3月13日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有几个新现象,一是“三公”经费的公开,这意味?财政资金使用的阳光与透明,二是减少三分之一的专项转移支付,按楼继伟的话讲,“要触动既得利益”。
一直以来,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权力是国务院的各个部委在行使,但规范的制度操作下,财政支出权应该由财政部统一行使,预算公开使得错综复杂的部委权力也受到监督。
再看税制改革。扩大“营改增”试点,取消和免徵行政事业性收费348项,直接减轻企业税负,其实质是减少行政权力对市场的干预,把责任和权力从政府部门转移给非政府部门,即市场和企业,要做大蛋糕,而不仅仅是分割蛋糕。此外,资源税、环保税、房地产税等新税种,将更强调立法机关的作用。
楼继伟3月6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要加快立法进程,适时推进改革。这意味?清理不公平的区域税收政策,同时做实人大,逐步将立法权从行政部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