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税局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已下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现将2019年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1月、3月、5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4日—10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6日。
(三)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6月7日—9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日。
(五)9月13日—15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8日。
(六)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七)12月15日为星期日,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二、资源税1月、5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0日;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9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1日;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5日;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3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2日;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18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1日。
三、2018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日。
四、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截至5月31日。
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会经费的申报缴费期限按照本通知第一条执行。
六、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的申报缴费期为5月,期限截至5月15日。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为7月、8月,期限最后一日遇双休日不顺延,期限截至8月30日。
八、本通知未包含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按次缴纳环境保护税、按次缴纳资源税、按次缴纳印花税,以及增值税、资源税等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情况,请纳税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