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可否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原一般纳税人因不再符合条件,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还可以办理出口退税,有一些问题需要把握清楚。
一、 其在原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的货物劳务、服务,仍可以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例如:2018年11月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其2018年10月之前出口但未申请出口退税的部分,符合相关手续的,可继续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二、 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下期起,将不能办理出口退税,但可以申请免税。
例如:2018年11月转为小规模纳税人,12月不能办理出口退税,只能办理免税。
三、 转登记为小规模时如已取得增值税发票等抵扣凭证。
例如:2018年11月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2018年10月出口一批货物,其购进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已经取得,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分别按下列情况办理:
1、 外贸企业尚未申请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额可以继续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2、 生产企业未申请抵扣的进项及期末留抵部分,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办理出口退税时,相应调整该科目的变动情况。
四、 转登记为小规模时如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等抵扣凭证。
例如:2018年11月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2018年10月出口一批货物,其购进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尚未取得,也未办理出口退税),分别按下列情况办理:
1、 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取得上述发票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
2、 尚未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确认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相符且未抵扣或退税。
上一篇:8大出口退税实务问答汇总
下一篇:2018年12月办税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