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该注意的问题!与你有关!
目前,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式进入了大规模的申报期,以下几点需要请大家了解并加以注意。
01
以下情形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在2021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12万元的;
◇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400元的;
◇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 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02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 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400元的;
◇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综合所得的;
◇ 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03
关于年终奖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可以先进行测算,看看并入合适还是不并入合适,然后再正式申报。
04
收到税局通知要重视
如果收到税局通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一定要按期申报,否则后果很严重。
请参考如下处罚案例: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98号
李建文(纳税人识别号:440102XXXXXXXX6018):
作者:老顾(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