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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购进税控设备及维护费抵减增值税的税会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2/03/24 17:47:17 字体:

经常有企业咨询企业购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缴纳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如何进行税会处理,我们来看一看具体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财税[2012]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财税[2012]15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适用该优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优惠;

二是必须是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才能享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优惠,非初次购买可凭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而技术维护费没有初次缴纳的要求;

三是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享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优惠,而技术维护费没有要求取得专用发票;

四是购进电脑和打印机等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不能享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优惠,一般纳税人可凭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五是两项费用取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不能再抵扣进项税额。

六是两项费用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呢?

1.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九)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的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作者:李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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