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是否还能享受税收优惠
问:我公司以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是企业现在的经营情况已经不能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了,请问在证书有效期内是否还能享受税收优惠?
答: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因此,贵公司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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