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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纳税人能否向经营地税务部门代开普通发票

2014-08-15 09:52 来源:安徽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外地纳税人能否向经营地税务部门代开普通发票?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 文件的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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