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境内企业购买境外非居民企业在法国的一处房产,是否需要代扣代缴该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因此,该外国企业为非居民企业,其取得转让在境外的房产所得,不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内企业不需要代扣代缴该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