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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冷库占用土地是否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2014-07-08 14:07 来源:江苏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农贸市场内专门用于冷冻农产品的冷库,其所占用的土地是否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的规定,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

  因此,若冷库属于批发或零售交易场所内的则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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