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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公平合理的混凝土结算计量方法

作者:李元华  上传时间:2013-1-7 0:0

 要:现行混凝土以体积为单位进行结算计量影响了混凝土行业良性发展,有必要探讨一种公平合理、双方认可、切实可行的结算计量方法,解决目前结算计量方法产生的不良问题。本文提出以重量单位“吨”作为混凝土结算的计量单位,从有利于双方结算计量、精细化管理、质量控制、节能减排和政府监管等方面阐述了其可行性。

关键词:混凝土  结算计量方法  精细化管理  政府监管     

前言

国内大规模生产商品混凝土已经有三十多年历史。目前国内一线城市虽然总体上产能过剩,但从发展看,今后二十年总体需求量还会很大。从国内混凝土行业发展历程看,其市场以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为分界线,经历了供不应求到供过于求发展阶段,见表1所示。今后还将长期处于供过于求的市场。该行业近年反映的热点问题有结算、质量、节能减排、精细化管理等,这里着重探讨基于现有技术条件,一种公平合理的混凝土结算计量办法。

市场阶段

计量单位

结算方法

相关问题

供不应求

立方米

以运输小票的出站方量结算。

搅拌站问题或者混凝土流转环节得不到双方有效控制,易出现数量和质量等纠纷。

供过于求

立方米

以施工图纸计算的方量结算。

施工单位问题或者混凝土流转环节得不到双方有效控制,同样易出现数量和质量等纠纷。

1   混凝土市场发展阶段对应结算方法和相关问题

1 混凝土结算计量现状和形成原因

1.1供不应求混凝土市场下,搅拌站受限于装备计量技术落后或部分搅拌站有人为因素造成数量短缺,给用户和社会不信任感。在供不应求阶段基本按小票结算,计量单位是立方米。此种情况下结算亏方,搅拌站基本能够承受。但管理上缺乏有效办法对废弃混凝土进行管理,大多数搅拌站废弃混凝土不能循环利用,随意倾卸在工地或其它地方,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一定危害。
     1.2 
随着供求关系变化,进入了供过于求阶段,买卖双方本该从公平合理角度进行交易,而施工方苦于现场没有合理计量方式来计量混凝土体积,无法从计量上对搅拌站产生信任。从施工方内部管理角度看,产生这种不信任是必然的。于是,施工单位在合同中采用了五花八门的“霸王条款”来约束搅拌站。这些条款对搅拌站不公平。为此,各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各种方法来应对,结果是双方越来越缺乏信任,从而滋生了本行业相关问题,严重影响了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

1.3世变则事变,事变则法变。可惜的是,在混凝土市场转换后,对混凝土结算计量方式没有引起足够关注和采取相应管理措施,造成现实情况是“亏方”纠纷愈陷愈深。正常情况下,结算亏方不超过2%,但现在有些工程项目结算亏方已高达10%,以最近5年北京市平均混凝土年供应总量5000万方计算,5年累计估计有1000万立方米混凝土下落不明。结算亏方最终受害除了混凝土企业外,还给国家工程带来了质量隐患。从节能减排角度看,由于对混凝土流通环节计量无法科学合理核对,废弃混凝土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除了经济上造成损失外,对环境也造成了污染。由此产生的问题需要从根本上解决。

2 具体解决方法

2.1国内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建立在公平合理计量方法上,考虑到国内成熟计量手段和大多数工地现状,采用以重量单位“吨”作为计量单位进行混凝土买卖结算,是切实可行的一种办法。具体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促进此办法实施,以解决存在的混凝土结算难问题和由此引发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对周边环境污染问题等。
    2.2
有实力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企业积极倡导,逐步实行。首先向有诚意合作、现场有条件的大型施工单位洽谈采用上述计量办法。有利于增进双方内外部管理和相互信任。如双方认可,在施工单位现场合适位置,花约10万元的资金安装地中衡(地中衡可以在不同的工地多次安装和使用,一次投资,多次使用),对进现场混凝土、钢材等各种建筑材料实行计量,防止进入施工现场各类建材“缺斤短两”。初期,有实力的混凝土公司为大型工地提供地中衡,第三方政府计量检定获得施工方认可,这样能解决交易双方对混凝土体积不信任问题。

2.3施工单位使用地中衡计量,有利于交易双方精细化管理,有利于搅拌站和施工单位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有利于双方结算、有利于混凝土行业和建筑行业健康发展。这样降低了企业质量控制风险、结算风险,从而降低了企业整体运营风险。混凝土企业对主动采用地中衡的施工单位,在“销售价格上”给予优惠,让有诚意合作的买方或战略合作单位率先使用地中衡计量混凝土。

2.4各地混凝土协会积极推动上述计量办法,推广到一定程度后,起草相应规范标准呈送各地建委等政府部门审定后作为政府法规,从施工单位资质审定、质量监管等方面做硬件要求。

2.5财政、税务部门从核算角度对施工单位做相应要求,多管齐下,取得实效。

3 此种方法优缺点分析

3.1此种方法相比按“运输小票”或按“施工图纸”结算公平合理,符合计量单位和方法的选定对交易双方“切实可行、不偏不倚”的原则,也符合买卖双方共同利益。按小票结算,对施工单位不公平,因为运输途中丢混凝土、卸混凝土不卸尽现象是存在的,施工单位无法控制住这些漏洞。按图纸结算,对搅拌站不公平,施工周期大多比较长,图纸在施工中经常更改;工地施工部位难以确认,有些隐蔽工程防不胜防;工地现场面积大,施工点多,难以控制。最后还是相互不信任,结算亏方大,从投入人力物力看,成本效益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剩退混凝土也无法控制,工地、路边和搅拌站等地,成了罐车司机随意卸混凝土点,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3.2从质量控制角度,采用以重量单位“吨”作为计量单位进行混凝土买卖结算,有利于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运输途中出现问题,施工单位核对双方小票上的各个环节的称重重量,能很快发现问题。混凝土大多采用“假定容重法”设计配比,施工单位通过简易方法换算,进行容重对比,能很快发现问题。

3.3有利于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精细化管理。对混凝土搅拌站来说,上搅拌楼接混凝土前称一次空车重量后在运输小票上做好记录,与空车标准重量进行比对,防止车内有混凝土结块或存水,能提高车利用效率,有利于控制混凝土质量。接完混凝土出站前称一次罐车和混凝土总重量并做记录。到工地卸混凝土前称一次罐车和混凝土总重量,与出站重量比对。卸完混凝土后称一次空车重量,与混凝土搅拌站第一次空车称重重量比对。如有剩退混凝土,注明原因和重量。司机回站后,称一次重量,通过回收后,称一次重量。整个过程要求空车重量相同。这样循环,能有效控制混凝土数量和质量。结算时按工地所接收的净重结算,双方均可接受。

3.4有利于混凝土固体废弃物控制和循环利用,混凝土搅拌站能对废弃混凝土建账进行管理,做到砂、石、浆水全部回收,做到混凝土清洁生产和零排放。通过系列计量和记录,让混凝土搅拌站固废零排放审计成为可能。

3.5 相比前两种结算计量方法,该方法增加了工作量,但产生的综合效益远大于增加的工作量。

    结语

现阶段沥青混凝土已采用以重量单位“吨”作为计量单位进行混凝土买卖结算。要让水泥混凝土逐步实现此种方法结算,需要在行业内积极宣传、大力提倡。施工单位和混凝土搅拌站本着对双方有利的原则达成共识,本着对混凝土质量、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建筑质量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逐步实行。实行初期,各混凝土搅拌站可本着“抓大放小”原则,在有条件的大工地先实行。这样,混凝土结算计量纠纷会明显减少,全面实行后,结算纠纷能得到彻底解决。结算效率提高同时,混凝土质量控制水平能够提高。总之,从结算、质量控制、固废循环利用、节能减排、混凝土搅拌站和施工单位精细化管理等方面,都有利于整个混凝土行业和建筑行业良性发展,有利于政府对这两个行业的多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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