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财经法规
高级查询
首页
财务法规
税收法规
金融法规
经济法规
会计法规
审计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内控法规
失效法规
地方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当前位置:
正保会计网校
>
法规库
>
经济法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搜索结果
财务法规
会计制度
与会计制度相关文件
会计准则
与会计准则相关文件
其他财会法规
其他财政法规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
综合税收政策
税收征管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进出口税收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辆购置税
车船税
金融法规
经济法规
会计法规
审计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内控法规
失效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地方法规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新疆
甘肃
青海
陕西
宁夏
河南
山东
山西
安徽
湖北
湖南
江苏
四川
贵州
云南
广西
西藏
浙江
江西
广东
福建
台湾
海南
香港
澳门
标题:
文号:
有效性:
全部
有效
无效
部分有效
类别:
所有
会计制度
财务法规
与会计制度相关文件
会计准则
与会计准则相关文件
其他财会法规
基本法规
税收征管
税收协定
进出口税收
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环境保护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契税
车船税
车辆购置税
耕地占用税
有关规费
综合税收政策
税务文书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营业税
筵席税
农业税
城市房地产税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
屠宰税
外资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税收法规
金融法规
经济法规
会计法规
审计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内控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失效法规
行业:
全部
工业
商贸
互联网/IT
金融
商业服务
建筑建材与房地产业
能源/冶炼/材料/化工
运输服务业
旅游酒店餐饮业
媒体与信息服务业
批发零售业
消费品行业
医疗保健与卫生行业
政府/医疗保健与卫生行业
教育/培训/院校
农林牧渔及相关加工
其他行业
地区:
所有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江苏
浙江
山东
江西
安徽
福建
广东
广西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山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四川
云南
贵州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海南
内蒙古
新疆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颁布单位:
所有
中共中央国务院
国务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办公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银监会
中国保监会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计生委
审计署
国家统计局
国资委
体育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民航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粮食局
国家版权局
颁布日期:
年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月
12月
11月
10月
09月
08月
07月
06月
05月
04月
03月
02月
01月
至
年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月
12月
11月
10月
09月
08月
07月
06月
05月
04月
03月
02月
01月
搜索
重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解答
发文单位:
监察部
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第一、关于奖励的使用问题。对于工作人员的记功、记大功奖励不分次数。升级奖励是提升工资级别。奖励工作人员,应该经过群众评议,然后按照奖惩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给予。如果同时给予两种奖励而批准给予奖励的
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对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后的抚恤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
文号:
生活字[1963]97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上海市总工会: 沪工(62)生发字第54号报告收悉。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系后,他们提出:职工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以后,肇事单位应根据肇事人员所负责任大小,给予家属一定的补偿费,职工的原单位还应按
关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医疗补助待遇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工资局
文号:
中劳薪字[62]第369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河北省兴隆县总工会: 11月9日来函收悉。现简复如下:关于实行劳动保险条例企业的工人、职员,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回乡后患病仍在企业所属医院或者是企业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治时,可以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戊款
关于供养直系亲属被动员回乡后的医疗补助待遇等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工资局
文号:
中劳薪字[1962]第372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邮电部: (62)计劳字第470号函悉。现简复如下: 一、职工的母、妻以及符合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一章的规定范围的亲属被动员回乡以后,只要其生活来源基本上依靠职工供给,仍然可以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关于患矽肺病职工在精减中按因工残废作退休处理的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 全国总工会
文号:
中劳薪字[1963]第13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劳动厅: 一月十日辽宁省总工会电话反映的患矽肺病的职工在这次精减中已按因工残废作退休处理的,要求重新处理的问题。经研究后,认为:在这次精减中对患有二、三期矽肺病(包括一期矽肺合并
关于职工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如何划分的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工资局
文号:
中劳薪字[1963]第17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哈尔滨铁路工会保险生活部: 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第三条的规定以及一九五六年九月六日劳动部“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问题解答”对上述规程第三
关于患矽肺病职工死亡后待遇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
文号:
生活字[64]第86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劳保部: 元月十八日来信收悉。患二、三期矽肺病和一期矽肺病合并肺结核病的职工死亡时,应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患一期矽肺病职工因其他疾病死亡时,不能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患肺癌病职工死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发文单位:
内务部
文号:
内人二字[1964]第143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现在随文发去“内务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中与原监察部1958年6月12日解答不相同的地方,请按照现在的解答执行。 附:内务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
关于医疗放射线工作人员患病后的待遇问题
发文单位:
卫生部
文号:
卫干崔字[1964]230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安徽、江西省卫生厅: 你厅所提关于从事医疗放射线工作人员患了放射病后的待遇问题,答复如下:放射线科室工作人员患了放射病后,在治疗或休养期间,工资、保健津贴照发;经批准转地治疗的,按公费医疗规定报销医
关于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
劳动部工资局
文号:
中劳薪便字[1965]第381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甘肃省劳动局: 你局八月三十一日(65)劳薪字第0678号函收到。现简复如下: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
首页
上一页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尾页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内容
在线客服
APP
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
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
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
点击下载>
官方号
官方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
官方视频号
微信扫一扫
官方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
建议/投诉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