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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
关于不得擅用中央和国家机关名义编书和推销图书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署
文号:
新出办字[1991]第1055号
发文日期:
1991-08-21
近来,一些出版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个别工作人员,擅用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的名义编书、推销发行图书。这种行为,有损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的声誉和形象,在社会上和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杜绝此类事情的发
关于出版社不得要求作者个人包销图书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署
文号:
新出图字[1991]第1035号
发文日期:
1991-08-15
出版社让作者包销图书或要求作者出钱资助才能出版图书的问题,社会上批评甚多。这样做一方面增加作者负担,有损于出版单位的声誉;另一方面,不利于提高图书质量,比如有些书稿因作者肯出钱,虽属平庸也得以出版
关于印发《常备图书目录》(第一批)及《关于常备图书出版、印刷、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新闻出版署
文号:
新出发字[1991]第278号
发文日期:
1991-04-02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将《常备图书目录》(第一批)及《关于常备图书出版、印刷、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常备图书目录》为第一批,以后各批将陆续下
关于从严控制进口文艺音像制品的紧急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署
文号:
新出音字[1991]230号
发文日期:
1991-03-1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整顿音像单位的通知》(中办发(1991)2号)规定:新闻出版署“统一管理音像出版物的进出口工作,制订音像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规定,负责制订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的进
重申出版党中央会议学习辅导材料的有关规定
发文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署
文号:
新出明电字[1990]3号
发文日期:
1991-01-17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编辑部为经济管理出版社紧急征订《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声称该书“袁木作序,由参与七中全会文件起草工作的同志集体编写”。国务院研究室办公室指出,“袁木
新闻出版署关于处理白孝琪非法出版《半色曝光》一案中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批复
发文单位:
新闻出版署
文号:
新出政字[1991]第36号
发文日期:
1991-01-10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 你局91年1月5日《关于处理白孝琪非法出版(半色曝光)一案中有关问题的请示》(陕新出发(1991)第2号)收悉。关于如何计算非法出版(投机倒把)活动的非法经营数额,经研究,现答复
国家新闻出版署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县和县以下新华书店及农村供销社销售图书减半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署
文号:
新出计字[1990]第1432号
发文日期:
1990-10-31
为解决县和县以下新华书店及农村供销社经营图书销售业务的实际困难,最近,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县和县以下新华书店及农村供销社销售图书减半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1990)157号),现转发给你们。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改变书刊印刷和图书发行统计报表报送渠道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署
文号:
新出计字[1990]第1274号
发文日期:
1990-09-24
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更广泛地收集书刊印刷和图书发行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出版事业的总体情况,我署决定,从1991年1月起,将原来由中国印刷公司和新华书店总店分别承担的全国书刊印刷统计工作和全
关于印发“出版社申请登记表”和“出版社登记证”的通知
发文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署
文号:
新出图字[1990]第22号
发文日期:
1990-01-15
关于出版社重新登记注册问题,我署已以(89)新出图字第1290号文通知各地,现将“出版社申请登记表”和“出版社登记证”随文发去。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备重新登记注册条件的出版社,经我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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