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2)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的下列业务也免征营业税:
①退役士兵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和殡葬服务业务;
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四残人员证明的退役士兵个人提供的劳务;
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从事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④自谋职业(含个体及个人经营)的退役士兵月收入不足8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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