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门面租赁租金应如何征税
答:事业单位赠送5年门面使用权不纳税,因为营业税不对赠与行为征税,所以计税依据只有那20年租金收入。如果单位只象征性收取一点租金,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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