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的电脑学校如何纳税?
问:民办非企业的电脑学校如何纳税?纳税定额如何算?
答:根据财税[2006]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等规定,民办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单位或个人)等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