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校企业营业税优惠吗?

来源: 编辑: 2006/05/15 17:04:20 字体:

  问:纳税人校办企业、民政福利企业、军工企业、就可以享受有关营业税税收优惠吗?

  答:不能享受有关营业税税收优惠,因为:

  (1)要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必须由学校出资自办;②)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③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

  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除外),免征收营业税。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的范围是: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教育部门所属的普教性学校举办的校办企业,不包括私人办职工学校和各类成人学校(电大、夜大、业大、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等)举办的校办企业。1994年1月1日以后新办校办企业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也可按上述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2)民政福利企业要享受税收优惠,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①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1994年1月1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

  ②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的35%以上(含35%)。

  ③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即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

  ④经民政、税务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社会福利证书》。

  (3)军工企业不论是否属军队系统附设或的服务性单位,凡对外经营取得的收入,均应按规定征税。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