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金融业计征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 编辑: 2009/04/18 14:52:18 字体:

    1.贷款业务

    自2003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逾期(含展期)90天(含90天)尚未收回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实际收到利息的当天。

  2.融资租赁业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之日。

  4.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营业收入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5.保险业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保费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费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6.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方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

责任编辑:紫菁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