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代业主支付费用按全额还是差额缴税
问:物业公司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费用按全额还是差额缴纳营业税,依据是什么?
答: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问:物业公司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费用按全额还是差额缴纳营业税,依据是什么?
答: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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