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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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免试条件:
一、拟任证券经营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及《监督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业务规范明确比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水平评价测试的,应当符合:
1、具备10年以上与其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境内工作经历,且从未被金融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当担任证券经营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5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经历。
2、中国证监会和行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拟任证券公司董事长、从事业务管理工作的其他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以及《监督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业务规范明确比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参加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的相应科目测试。
1、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可以不参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测试。
2、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资格考试、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资格考试等考试之一,或者在国家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经济、金融研究或者管理相关工作 8 年以上的,可以不参加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测试。
3、协会定他条件。
具体可咨询从业人员管理部:010-6629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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