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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本课程将针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2022年4月27日 9:30-11:30
税务工作者
一、减半征收三类主体身份的确认
二、减半征收与其他优惠如何叠加享受
三、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与减半征收
四、小微企业两项附加免征与减半征收
五、减半征收:企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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