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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直播未开始 11月30日 0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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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11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通过立法,把增值税这一税种上升到法律的层次。并且单独用一个条款来明确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额,增值税起征点大幅提高,“意见稿”规定为销售额为30万元,并且规定“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法定的纳税人”。与现行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相比,有重大的变化。
1、征收范围
2、增值税起征点
3、税率及征收率
4、销售额的形式
5、视同销售的变化
6、期末留抵退税
7、混合销售
8、优惠政策制定
9、 计税期间
10、过渡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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