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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直播未开始 07月17日 19:0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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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疑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规定的?2020年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是否有调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特邀请陆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解答实操问题。
财税工作者
一、最新社保减免政策解读 1.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 49号 2.快速回顾年初两个重要政策: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 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 6号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二、社保基础知识补充 1.社保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 2.社保相关部门了解 3.四险一金or五险一金 4.社保基数和个税基数的主要区别 三、社保减免账务处理及申报事项梳理 1.正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及申报 2.特殊情况下的社保减免账务处理 四、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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