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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建筑专业知识点预习:工程师对索赔的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7/15 17:22:39 字体:

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7日,2015年经济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网校整理了经济师考试中级建筑专业预习资料,供大家预习参考,祝大家梦想成真!

工程师对索赔的管理

1.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

(1)审核索赔申请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同时成立)

(2)审查索赔证据

(3)审查工期延展要求

☆划分责任:不可原谅的延期;可原谅的延期

☆关键线路之上

☆无权要求缩短工期

(4)审查费用索赔要求

☆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8类)

☆索赔计算的合理性

☆索赔计算的正确性:不可重复(综合单价);停工损失中,不能以计日工费计算,闲置人员不计算奖金、福利,一般用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机械应以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操作费用。

2.工程师对承包人索赔的反驳

☆含义:针对不合理索赔和不合理部分

☆提出质疑的可能情况:

(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工程师的责任,而是与承包人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责任;

(2)业主和承包人共同负有责任,承包人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

(7)承包人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8)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减少损失;

(9)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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