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5年中级运输(公路)专业知识点预习:道路运输行政复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7/21 11:22:05 字体:

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7日,2015年经济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网校整理了经济师考试中级运输(公路)专业预习资料,供大家预习参考,祝大家梦想成真!

道路运输行政复议

1.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涵义与特征

1)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涵义

道路运输行政复议是指道路运输行政机关在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权时与道路运输行政相对人发生争议,相对人认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特征

①行政复议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也是一种执法行为,更是一种行政制度。

②前提必须是道路运输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由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

③被申请复议的只能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

④复议机关是被申请复议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管理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

⑤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简便性。

⑥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原则

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复议过程公开、复议资讯公开)及时(受理申请及时、复议活动及时进行、执行复议决定及时)准确、便民原则。

相关推荐:

 ·经济师考试“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  ·经济师手机题库抢先看
 【特色班】400元/门(经典班次,超值套餐)  【直达班】600元/门(当期未过,免费重学)
 【精品班】800元/门(高清课件,助教指导)  【实验班】1500元/门(考试未通过返还学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