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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商业专业精讲:批发的职能与经营方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27 14:30:55 字体:

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教材的重点考点,提前掌握吧,以备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一、批发的职能与经营方式

  (一)批发的职能—7个方面

  1.集散商品(首要职能)。

  2.调节供求(重要职能)非物理意义上的供求调解职能。通过交易价格的形成和销售促进调节供求之间的矛盾。

  3.节约成本(主要是流通成本—商流费用、物流费用)。

  4.传递信息:沟通制造商(供方)和零售商(需方)。

  5.流通加工

  6.流通金融:即批发商或零售商提供的商业信用,具体形式包括分期付款、赊账、信用卡、各种购物券以及消费信贷等。批发商主要体现为向制造商或零售商提供商业信誉;零售商主要体现为向个人消费者提供商业信用。

  7.分担风险:比单个制造企业或零售企业更具有化解、规避风险的条件和能力。

  (二)批发商的经营方式

  经销、代理、经纪、拍卖。

经销 买断式销售(对商品拥有所有权)——转移所有权、独自承担市场风险、需要较雄厚的资金和较好储运条件
代理
(新修订)
> 接受制造商或其他供应商委托,代为销售产品。批发商与制造商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 按照一定时期的销售量或采购量的百分比提取佣金,不垫付资金,不承担市场风险,需承担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 严格执行制造商定价,不能随行就市任意变价
> 批发商对市场需求不清、资金条件不足、缺乏商品经验时适宜采用代理方式

  续表

经纪 典型中介行为,通过收取佣金介绍买卖双方之间进行商业交易活动
特点:只提供服务促进交易,不与任何一方有交易行为;不直接经手商品实体,不代办货物储运,佣金低于代理商;与委托方无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
拍卖 竞买或竞卖,是一种常见的商品流通行为
特点:能够实现拍卖物(制造商商品)最大价值;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商品交易原则;有较强法律约束力
优点:可以准确发现市场价格,减少流通成本,获取更多产品和市场信息,加速商品流转过程,减少资金沉淀和浪费——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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