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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精讲:电子商务合同成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4/09 09:32:04 字体:

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教材的重点考点,提前掌握吧,以备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二、电子商务合同成立

  (一)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成立的标准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达成。即合意达成。

  合意的达成又是以承诺的形成为标志的,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也是以承诺作为判别标准。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确立了“收到生效”原则。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收到”指传递进入到接收方的电脑时,不管接收方有没有检查传递的内容。

  《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地点

  合同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地点。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地点计算机系统间完成,造成收件人收到承诺的地点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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